有黑必除! 有恶必惩! 近日 万源法院、大竹法院公开审理 两起涉黑案 涉案人员达48人! 8月23日至8月27日 万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陈某某、张某某、蔡某某等 24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 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
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10年左右,被告人蔡某某相继网罗无业人员罗某某、蒋某等人在万源市打架斗殴、聚众闹事,恶名渐成,借此帮人收债牟取非法利益。 2012年开始,被告人张某某、陈某某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,形成非法牟利放贷团伙。2014年7月,蔡某某团伙的讨债手段得到张某某、陈某某认可,陈某某、张某某放贷团伙的放贷实力亦被蔡某某看重,为牟取以“高利贷”为核心的非法利益,陈某某、张某某、蔡某某三人达成共识,共同从事高利贷业务,分工明确,不断吸纳新成员,将部分非法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、维护组织稳定,逐步形成以蔡某某、张某某、陈某某三人为组织者、领导者,层级分明、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 该组织形成以来,在万源城区以日息、周息、月息两分至一角的利息发放高利贷221人338次,借贷资金累计达1200余万元。蔡某某、陈某某伙同他人在万源城区开设赌场并向赌客发放高利贷,赌资共计200余万元。 该组织惯用贴纸条、跟随、纠缠、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高利贷,实施系列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非法侵入住宅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,破坏了万源城区的经济秩序、社会秩序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庭审中,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,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、质证,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,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,公开透明,公正严明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8月27日 大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 被告人杨某某、郭某某等24人 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及被告人孙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
公诉机关指控,自2006年以来,被告人杨某某成立某商务咨询公司,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从事非法讨债、暴力或“软暴力”追债活动,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杨某某为组织领导者,被告人郭某某等7人为骨干成员,被告人纳某某等11人为积极参加者,被告人曹某某等5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 该组织通过实施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,建立了其在成都周边地区非法讨债“行业”的恶名,通过使用暴力或“软暴力”等手段大肆进行非法追债活动,插手经济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,非法攫取经济利益,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了同案被告人孙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。 此案将持续审理5天左右,并择期宣判。 (责任编辑:编辑部) |